交通安全出行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之一。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更好的了解这一主题,上杭交警以案说法,提醒大家如何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醉酒司机遇上广场舞阿姨 11月1日晚20时左右,上杭县太拔镇政府门口发生一起小轿车与正在跳广场舞的阿姨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时,广场舞阿姨已经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罗某疑似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式呼气检测。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董亨利: 检测(结果)为177mg/100ml 后立即将罗某带至上杭县太拔镇卫生院进行抽血 ,送龙津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罗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经鉴定为184.46mg/100ml 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为了更加清楚的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民警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罗某酒后驾车导致事故发生,事发时跳广场舞的阿姨占用了机动车道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董亨利: 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驾驶人罗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注意力不集中,未注意观察到路面行人情况所导致的。行人雷某跟黎某在机动车道跳舞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条件设施比较没有这个齐全 ,有些就占用这个一些比较宽广的一些地方进行跳舞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会使驾驶人对光线、声音的反应时间延长,身体协配能力下降,导致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无法对道路情况正确进行判断。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董亨利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 :乡镇路段夜间灯光条条件较差,车辆行驶时要时刻注意路面情况,车辆减速慢行。行人不论何时都不得占用机动车道。特别是夜间外出时,最好穿上颜色鲜亮的衣物或是带反光条的衣物。以便引起过往司机的注意,降低风险。 醉酒男子高速路口拦截过往车辆 10月1日晚22时许,有路人报警称在上杭县高速路口路段有一男子拦截近二十多辆汽车不让通行,造成路面交通短暂中断。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董亨利 游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上杭县上杭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距离高速出口约一百米处,车子熄火无法启动。心情不好的游某拦截过往车辆。后拦截到一辆货车并与货车司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游某用手机将货车挡风玻璃砸坏。 上杭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游某因酒后情绪极其不稳定,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同时游某妻子对于游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打起了掩护。
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mg/100ml,远远高于醉驾标准。由于游某的不配合,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董亨利 随后我们将其带至上杭县中医院提取血样并送检,后经福建龙津司法鉴定所鉴定,游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3.4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游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对于游某在道路上无故拦截过往车辆并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上杭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对游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针对游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交警部门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董亨利 上杭交警提示:饮酒要适度适量,酒后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更不能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做出违法犯罪 害人害己的事情。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希望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够自觉提高对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关注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