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1年12月18日11时05分许,饶某英(女,61岁,新罗区籍)驾驶新罗11XX8号电动自行车(车载张某豪,男,9岁,新罗区籍)沿东肖北路由樟柴树往龙岩学院方向行驶,行驶至新罗区东肖北路城发雅郡路段时,由右转专用道变更车道驶入直行车道,与张某育(男,43岁,上杭县籍)驾驶的同向在直行车道内行驶的闽F355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FC2XX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饶某英当场死亡,张某豪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协助120救护车将张某豪送往龙岩市第一医院抢救,因救治及时,张某豪无生命危险。经初查,本次事故系饶某英从右转专用道变更至直行车道未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交警提示:车辆应当各行其道,借道或者变更车道应当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