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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后果很严重!
2021-12-29 来源:龙岩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早已经深入人心,竟然还有人不以为然,敢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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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凌晨1时11分,刘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大型货车行驶至长汀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刘某所驾驶闽FAXXXX大型货车使用性质为货运,属于营运车辆,刘某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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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刘某12月20日下午在宿舍休息,因天气寒冷闲着没事就喝了些白酒暖暖身体,经过几个小时休息,刘某感觉自己很清醒,身体没有任何不适,自认为不会有什么问题,12月20日晚上23时就开车从龙岩北收费站上高速回长汀,不料一下高速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作为一名营运车驾驶员竟敢踩酒后驾驶这条红线处罚更严重!!!

后果

由于刘某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刘某执行行政拘留15日、处5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刘某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 ,酒驾的后果无法预估,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