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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没等到,等来的却是行政拘留!元旦严查酒驾,勿做新年第一“醉”!
2022-01-02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很多人认为元旦假期 ,交警蜀黍应该不会查酒驾了吧。别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无论城区、农村还是高速,福建公安交警一如既往地在各大路口“等你”。元旦不放假,天天查酒驾,勿做新年第一“醉”

驾驶证没等到,等来的却是行政拘留

2021年12月7日20时许,卢某驾车经过政永高速坎市收费站时,被龙岩高速交警拦查,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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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要求卢某出示驾驶证时,卢某支支吾吾说没带,后经查询民警发现卢某已有酒驾“前科”。原来,2021年6月17日,卢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坎市派出所查获,目前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时隔5个多月,卢某再次饮酒驾车被查。公安机关依法对卢某处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4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卢某被扣留的驾驶证就快期满半年,他准备报考科目一,当天上午他才去交警大队学习,转头就把交通法律法规抛在脑后了,这下驾驶证没等到,等来的却是行政拘留。

实习期酒驾上路,驾驶证还没“转正”就注销了

12月19日晚,泉州晋江交警紫帽中队在324国道磁灶交警执法站执勤,一辆小车临近卡点时,突然拐进小巷,行为异常。经调查,驾驶员蔡某涉嫌酒后驾车,经呼气酒精检测,蔡某呼气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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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蔡某于2021年4月13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现在属于实习期,民警告知蔡某,其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想要开车,需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蔡某非常懊恼,悔不该饮酒后开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公安交警提示

“酒后勿开车”是长久以来,家人、亲友和交警部门最简短的嘱托,也是您对家人、亲友和社会的负责!假期走亲访友,饮酒机会增多,福建公安交警提示:牢记“酒后勿开车,醉驾要追刑”,公安交警部门节日不放假,将持续严查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