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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好丈夫,却不是个好司机!新年第一天,249名驾驶人栽了!
2022-01-03 来源: 责任编辑:黄智超

元旦假期,很多人认为交警蜀黍放假了,应该不会查酒驾了吧。请别抱有侥幸心理,因为,无论何时何地,公安交警依然都在路口“等你”。1月1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249起。

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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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8时30分许,南平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市区江滨路设卡检查时,拦查到一名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下,驾驶员可慌了起来。

原来,他是一名大货车驾驶员,持有的是A2A3E证。“我就知道完蛋了,我没大车开了”驾驶员说到。原来,今天是驾驶员的老婆生日,特意放下工作休息一天,喝一点庆祝一下,却麻痹大意,醉驾上路。

开大车的人,也知道驾驶证是饭碗,原本开开心心地陪妻子过生日跨年,但现在却涉嫌醉酒驾驶被查。不得不说,他是个好丈夫,却不是个好司机。这名驾驶员不但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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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23时许,泉州晋江交警紫帽中队民警,在池店茂厝灯控路段设卡检查,余某因有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嫌疑,被民警拦查。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余某于2013年4月10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紫帽中队查处,当余某得知自己二次酒驾的行为,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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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20时20分许,刘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泉州泉港区圭峰路诚锋村路段时,被泉港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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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0时23分许,泉州德化交警大队民警在德化县东浦路路口,查获黄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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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日凌晨,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在桂湖收费站设卡检查,0时50分许,一辆白色闽C牌小型轿车犹豫不决的驶入布控区域,引起了现场民警的警觉。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驾驶员黄某某1日晚喝了约四两量的高度啤酒,由于次日需赶往宁德工作遂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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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日10时许,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旧四都中队,在沈海高速福建东山站口设卡检查,10时6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了一部小车驾驶员陈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公安交警提示


“酒后勿开车”是长久以来,家人、亲友和交警部门最简短的嘱托,也是您对家人、亲友和社会的负责!假期走亲访友,饮酒机会增多,牢记“酒后勿开车,醉驾要追刑”,公安交警部门节日不放假,将持续严查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