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酒醉驾违法综合治理,多维度打击酒后驾车危险驾驶行为。即日起,市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的方式举报饮酒后驾驶汽车的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后最高奖励3000元! 据悉,去年11月以来,泉州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各地公安部门根据辖区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紧盯涉酒、娱乐场所周边重点路段以及周末、节假日重点时段,严厉查处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元旦以来,我市共查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308起。 在严查的同时,积极联动宣传、司法、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和基层综治力量,共同推进酒醉驾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拒绝酒驾”社会面宣传。 通过在电视台、电影院、涉酒场所、农村、社区、楼宇梯视等地广泛播放“拒绝酒驾”专题宣传片,督促指导餐饮娱乐行业开展“拒绝酒驾”劝导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典型案例曝光 01 丰 泽 违法时间:1月2日0时22分 违法地点:丰泽街美食街路口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驾驶人:许某 酒精含量:56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 02 南 安 违法时间:1月5日0时13分许 违法地点:南安市柳南西路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驾驶人:陈某 酒精含量:114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违法时间:1月6日2时40分许 违法地点:南安市区二环路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驾驶人:董某 酒精含量:96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03 晋 江 违法时间:1月1日19时许 违法地点:324国道磁灶路段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驾驶人:尹某 酒精含量:53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 图片 图片 泉州各地公安部门在全市持续开展“酒驾天天查”行动。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牢记:酒后不开车,醉驾要判刑,全民拒酒驾,平安你我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