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高速交警七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电动车在高速上疾驰,并时而变换车道,非常危险! 民警迅速出警并发现了该电动车,其在高速公路主车道行驶,并安装了雨棚,摇摇晃晃,过往司机纷纷避让,十分危险,民警立即通过警笛、喊话器等装备提醒并将其带至应急车道。 据了解,该驾驶员赶着回家,但是对回家的道路不熟,误上了高速,也不知道怎么骑下高速。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上高速的危险性,电动车是不允许上高速的。 最后,民警联系了交通执法部门,使用路巡车将电动车安全运至东游高速出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是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或非机动车是不允许进入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随意驾驶非机动车和徒步进入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