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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酒醉驾成功,奖金已兑现!一起加入监督的队伍吧!
2022-02-07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酒后驾驶危害大,人人都应该认识到酒醉驾的危害。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立即制止或拨打举报电话,蜀黍重重有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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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全省各地已有70余起,酒醉驾案件举报人领取奖励金。让我们看看各地,首起查获举报有奖的情况。

福州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1年9月9日凌晨0时58分,福州交警接热心市民吴某报警称:吴某伟于三分钟前酒后驾驶闽A882**小型轿车在旗山大道上行驶,辖区交警迅速出警,找到该车和驾驶人吴某伟。经吹气检测,吴某伟酒精吹气值达到37mg/100ml,且吴某伟对其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9月10日下午,福州交警向举报人吴某兑现奖励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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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年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16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大同中队接到指令:群众举报在环城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至环城南路与凤山路交叉口路段有人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停在路边,驾驶人躺在驾驶座上不省人事。经鉴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月28日上午,交警部门向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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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22日凌晨,漳州华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华丰镇江滨路段一车辆随意停在路中间,疑似酒驾。交警大队接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经鉴定,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月28日下午,华安交警大队向提供酒驾线索的群众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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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13日凌晨4时许,泉州丰泽交警接群众举报,称其在经过国道324线附近时,目睹一女司机将车停在路中,有酒驾嫌疑。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女子浑身酒气坐在车内。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苏某当晚与朋友在洛江某KTV饮酒,酒后叫代驾将其送至城华北路华大泰禾广场路段。代驾司机离开后,苏某再次叫来代驾准备前往少林路。在等待接单过程中,苏某自行驾车至西福西路汽车东站,之后便停在路中直至被查获。经鉴定,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月14日下午,向警方提供酒驾线索的市民成功领取30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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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6日6时许,莆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称,在城厢区某酒吧门口,有人涉嫌酒驾。城厢交警接到指令后,立即与城厢公安分局信息化指挥中心联动,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快速锁定嫌疑车辆,并成功拦截该车。查处现场,驾驶员茅某拒不配合酒精测试,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并依法采取约束措施。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醒后的茅某后悔万分。据茅某交代,他本来叫了代驾,但代驾迟迟没来,心急之下他就取消了代驾,自己冒险将车开了出来,没想到就被民警查获。当天下午,民警向提供线索的群众发放奖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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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首例举报酒驾奖励

2022年1月18日晚,宁德蕉城交警接报警称:在中融中央公馆,有一小车停在人行道,驾驶人在车里睡觉,可能饮酒了,这样在密闭空间昏睡,有可能会有危险,希望交警前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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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车窗紧闭,为确保安全,民警将驾驶人唤醒。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当晚与他人聚餐饮酒后自以为天色已晚,没有交警查车,心存侥幸驾驶车辆欲回家,由于饮酒过量意识不清,中途便停车休息。经检验鉴定,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9.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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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天天严查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请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相互多提醒,千万莫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