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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自行车被小车撞倒,结果还要担责……
2022-02-17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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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新气象,理个头发,换个新发型,迎接2月的阳光。开学模式即将开启 ,“神兽”即将“归笼”,福州交警全力护航“开学季” ,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

孩子的安全是家长的底线,不把安全当回事,危险就会把你当回事。

案情速递

近日,在永泰县某路段,一个穿着校服的小男孩骑着一辆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逆行,与小车发生碰撞。经了解,小男孩才刚刚13岁,碰撞中小男孩倒地,还得负全责……

万幸的是,这起刮擦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大家都知道,未满12周岁的孩子是不能独自骑车上路的。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第一是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第二是遇到一些紧急情况的时候,他们不能做出相对的应急措施,所以千万千万不要放任未满12岁的小孩骑自行车上路!

年满12周岁可以骑车上路,安全也不能忘!

家长们必须对孩子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①《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②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与汽车抢行;

③不与同行的伙伴嬉笑打闹、追逐;骑车不要戴耳机;不搭肩伴行;不攀扶其它车辆;

④不单手骑车;

⑤走非机动车道、靠右行驶、不逆行、不打伞骑车;

⑥骑车不带人、不要骑快车、转弯要提前减速;

⑦穿比较显眼的衣服,如红、黄色衣服,容易被机动车司机看到;

⑧雨雪雾天尽量不要骑车;

⑨骑车注意围巾、书包带子等,不要被缠绕进车轮。

未成年人的交通意识较为淡薄,交通安全不仅是“学生作业”,更是“家长作业”、“学校作业”。家长的监护责任和学校的安全教育都需要不断加强,要让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在学生的心里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