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霞浦县城区发生了一起代驾车辆碰撞行人致死的交通事故,该事故尚为全市首例。 当日1时27分许,驾驶人卢某某驾驶(代驾)一辆小型轿车沿霞浦县城区赤岸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赤岸大道海悦酒店公交站路段时,车辆碰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郜某某,造成郜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路人反映,时值雨夜,光线不足,行人又走在机动车道内,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代驾是醉驾入刑以来新兴的业态,对预防和减少酒醉驾违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从事代驾的驾驶员应当具备遵章守纪、安全驾驶、职业道德等更高的职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