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岩前中队在交通秩序整治中,依法查获一辆未悬挂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该驾驶人不仅准驾不符,竟然还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4时许,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岩前中队在国道205线岩前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路面上行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并接受检查,该男子一身酒气,立刻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其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身份核实时,发现赖某某只考取C1类小型汽车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其行为属于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赖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准驾车型不符,三项并罚被处以驾驶证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300元,同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龙岩公安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安全风险大,且害人害己。驾驶车辆一定要与准驾车型相符,否则等同于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勿心存侥幸,千万做到守法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