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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闯卡,法网难逃!
2022-03-04 来源:南平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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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日,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异地交叉用警,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当晚21时44分许,支队建阳大队在西桥南路开展查处工作的民警发现一辆灰色小轿车在驶入检查路段后出现异常行为,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准备拦截检查,该车猛然加速冲卡驶离现场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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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夜间照明不佳,加上车灯照射,现场无法看清车辆牌号,交警支队立即组织查缉布控,当晚23时55分许,当事人杨某池被查获,经鉴定,杨某池血液中酒精含量达54.2mg/100ml,当事人对酒驾闯卡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对杨某池的酒后驾驶机动车及冲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警方提示

作为交通参与者,配合执勤交警依法检查是法定义务,拒不配合的将承担相应行政处罚;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执法的,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