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今天起正式实施。福州交警多措并举、提前准备,新部令实施首日全市交管窗口秩序井然。 福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部令推出的改革措施长期有效,建议大家错峰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避开在新部令实施第一周业务高峰时办理,同时还有多种线上渠道,可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福州交警微发布 可受理除非营运大中型载客汽车,非营运重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等重点车辆以外的,福州籍(闽A)车辆发生在福州辖区内罚款200元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福建交通罚没 福建籍车辆在福建省内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违法行为,可通过“福建交通罚没”APP“网上预约处理违法”模块申请处理。 交管12123 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非现场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