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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这些“麻龟”栽了
2022-04-15 来源: 责任编辑:黄智超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泉港、惠安、德化交警持续开展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不息,曝光不止。今天,小编就近期查处的酒醉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泉 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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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19时55分许,陈某(42岁,后龙镇割山村人)驾驶小型轿车在后龙镇涂坑村路段被南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陈某被查获时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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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21时13分许,林某(56岁,界山镇槐山村人)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南枫路被南埔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林某被查获时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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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0时17分许,潘某(40岁,三明市人)驾驶小型轿车在国道324线龙头岭路段被执法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潘某被查获时体内酒精含量为135.3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惠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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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20时18分许,惠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惠黄公路,查获林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经检测,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德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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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16时18分许,德化交警大队民警在城东加油站前设卡执勤时,查获彭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经检测,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坚决不坐酒驾醉驾车辆,严防因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