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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法院发出首份“道安劝导令”,这些人还敢以身试法!
2022-04-18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柘荣县人民法院、莆田涵江交警、泉州晋江交警、南平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交通安全常识,但总有人心存侥幸。因此,严防严查酒驾永远在路上。各地坚持综合治理持之以恒下大力遏制酒驾违法。

柘荣法院发出首份“道安劝导令”

为有效防范遏制“醉驾”违法行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德市公安局、宁德市司法局、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指引(试行)》。

“道安劝导令”要求醉驾缓刑人员

1、禁止饮酒酗酒,禁止驾驶机动车辆;

2、每月在主要交通路口,参加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的文明劝导不少于8个小时;

3、每月在路口发放公安交警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不少于200份;

4、所在行政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发放全覆盖;

5、在公安交警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不少于1次。

2021年12月17日19时37分许,吴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被柘荣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福建正扬司法鉴定所鉴定,吴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7.15mg/100ml。当月21日,吴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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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宁德柘荣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这起危险驾驶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吴某某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轻处罚。

柘荣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某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300元,同时向其发出了该院首份 “道安劝导令”。

涵江交警依举报查获两名酒驾人员

近日,莆田涵江交警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酒驾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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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3时36分许,涵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涵江区梧塘镇有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接到举报后,涵江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拦截,在涵江区梧塘镇东枫南路成功将张某权驾驶的小型汽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权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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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18时45分许,涵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涵江区梧塘镇有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接到举报后,涵江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拦截,在涵江区涵港大道成功将朱某秒驾驶的小型汽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朱某秒体内酒精含量达4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南平组织夜查酒醉驾交叉互检零点行动

4月14日晚,南平全市组织开展夜查酒醉驾交叉互检“零点行动”,共出动警力302人次,警车89辆次,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30起,其中酒驾32起、醉驾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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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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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凌晨0点45分,延平区的范某在KTV与朋友唱歌喝酒后,驾驶闽HL***3摩托车行驶至江滨北路东教加油站路段,被延平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呼气值为158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血检,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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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凌晨0时20分许,匡某驾驶闽H711**号牌小轿车途经建瓯市江滨路,被警方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原来,匡某在14日22时许喝了些许啤酒,在15日凌晨吃完夜宵准备回家,匡某以为半夜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心存侥幸驾车回家,谁知道在经过江滨路锦江路段的时候就被路检的民警拦住了。

晋江交警开展周末夜查助力复工复产

目前疫情形势已有所好转,泉州各地陆续推进复工复产,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4月16日晚起,泉州晋江交警在全市组织开展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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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还是那句话,千万别酒驾!一时糊涂,一辈子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