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福建公安33个集体、42名个人受到隆重表彰。副省长、公安厅长黄海昆带领厦门市公安局莲前派出所所长陈志昆、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高湛晋京受奖。 我省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中,有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荣誉称号的基层派出所,有打击犯罪、屡立战功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有忠诚为民、铸就平安、护航发展、业绩一流的全国优秀公安局,有守护公平正义、堪称执法模范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有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党和人民满意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有坚守山区、护路保畅、亲民为民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让我们见证这些模范集体、个人代表的时代风采! 向他们学习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