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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变“客车”?“驶”不得!
2022-06-08 来源:莆田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货车货车,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运载货物的机动车辆。但是,不少驾驶人为了节省运输成本、节约时间,图一时方便,置安全于不顾。导致发生以下这种货车变“ 客 车 ”的现象。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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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11时许,秀屿交警大队埭头中队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小货车后车厢内违法搭乘3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车上人员安全,中队民警慢慢尾随至安全地带后,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4人。驾驶员林某某表示其一行人是从东峤到埭头农贸市场摆摊,刚收完摊要从埭头返回东峤。由于其工具车驾驶舱内座位不足,为了图方便省事,他就在工具车后斗内放了数张小凳子,让3个工人坐在小凳子上。一路上,他也怕出事,所以车辆行驶得并不快。没想到,半路上会遇上巡逻的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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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驾驶员给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对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将违规搭载的“乘客”进行安全转运。事后,民警对驾驶人林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林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很后悔,并表示将以此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普法时间

法律明确规定:农用车、货车等不得载人

“农用车”,是人们对农用运输车的简称,主要指以柴油机为动力,行驶速度较低的三轮、四轮运输车,只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运输活动,不能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为什么乘坐农用车、货车,安全没保障?

☞ 农用车、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农用车、货车等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 农用车、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农用车、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交警提醒

货车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乘坐人员极易发生磕碰、跌落、挤压撞击等危险。希望广大驾乘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