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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车加塞!违法载人!举报证据充分,都已安排处理!
2022-06-21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不要以为没有交警的地方就可以肆意妄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可不止交警会严查严管,还有广大市民群众“盯着”你。近期,泉州、福州交警接连收到群众举报。

群众举报

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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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网友通过微博平台向泉州交警举报称,6月6日傍晚在笋江路中医院天桥附近,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泉州鲤城交警大队五中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6月6日17时许,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笋江路时未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仅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其后座乘员竟还单手怀抱小孩让其侧坐在自己大腿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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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上门开展调查处理,苏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苏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教。苏某表示今后将自觉遵法守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并签订《诚信交通承诺书》。最后,民警依法对苏某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交警提示: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路行驶要谨记:不违法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超员载人,驾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恶意别车被举报

日前,泉州惠安交警接群众举报。称其车辆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多次恶意别车,惠安交警依法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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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惠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6月4日21时30分许,在惠安县紫山镇林口村路段,一辆闽C0***H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在视频车辆正前方,多次变道、减速、踩刹车,妨碍视频车辆正常行驶。

接到举报后,民警通过调取该路段视频监控及群众提供的视频画面,证实该群众举报属实。目前,民警已依法通知闽C0***H小车驾驶人到惠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交警提示:

随着气温升高,不少驾驶人心态也随之变得浮躁,特别是当路上出现车辆滞留时,不少人会犯“路怒症”,随意抢道加塞、变更车道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可以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开车时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不开斗气车。

隧道口实线加塞被举报

你是不是觉得隧道里面没探头、没交警,就可以随意地“蛇形走位”?近期,有一位驾驶人,因一个令人愤怒的操作被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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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州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车牌号为闽AK***2的小型轿车在隧道口实线变道,硬挤到他的车前,要不是视频车主及时刹车,转眼就是一个交通事故。接到举报后,福州交警立即通知违法驾驶员来队处理,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最后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指示标志、标线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元。

交警提示:

进入隧道前,要及时关注路面标志标线、限速等指示标牌,同时选好自己的行车道,遵照限速标志和其他指示标牌行车。进入隧道后,由于大部分隧道内光线差,不具备变道超车的条件,因此严禁随意变道,更不能压实线,需按道行驶。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如影相随,一个错误的决定,一次冒险的违法,可能导致一个悲痛的结局。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