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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货车追尾碰撞大客车5人死亡,9人受伤
2022-07-08 来源: 责任编辑:黄智超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这些错误行为往往是导致二次事故的“元凶”。将车停在行车道上不靠边、没有及时开启车辆双闪灯、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未撤离至护栏外……很多驾驶人驾驶途中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后,不知道也不愿意撤离现场,失躲避次生事故良好时机。

案例回顾

6月18日23时20分许,江某某驾驶津AP7**8号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55人)行至山东济宁境内岚菏高速辖区时,因车辆油路供油出现异常停在应急车道内,但左后车身占用部分行车道。随后,车上部分乘客下车,在应急车道内逗留。

23时41分许,常某某驾驶鲁H15**5(鲁HH**8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与大客车追尾碰撞,并推行大客车前行50多米,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

调查情况

初步分析,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常某某涉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致发现情况过迟、避让不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大客车因发生故障,车辆未能完全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且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未及时组织疏散乘客,为事故埋下了严重隐患。

从调查情况看,津AP7**8号大客车还存在违规挂靠的情况,登记使用性质名为旅游客运,但长期异地从事班线客运,始发地、目的地均不在车辆注册地。

公安交警提示

当前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进,人流车流物流明显增加,加之暑期来临,学生放假、职工休假,群众出游意愿强烈,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公交客运逐步恢复,客货运车辆碰撞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风险上升。

驾车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状况,确保燃油足够、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再出行。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请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十二字警句,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务必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