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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公交司机在驾车时把脚架在车窗上,被网友拍下来了!
2022-07-08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2022年6月27号晚上20:45,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泰大队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后台接到大量网友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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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原来,是群众拍摄到长泰一名公交司机,在驾车途中把脚伸出窗外,脚踩后视镜边驾驶。长泰大队民警看到视频,被这荒唐的姿势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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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竟将左脚高高翘起伸出车窗外,搁在了后视镜上。一旦突遇紧急情况,那画面……真的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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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长泰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并于6月28日下午,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找到了公共汽车驾驶员伍某。

违法处罚

该案例中,车辆驾驶员伍某在驾车过程中,将左脚伸出车窗,且抵于后视镜,遮挡视野。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长泰交警依法对伍某处以扣3分,罚款50元的惩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交通安全教育

事后,长泰交警大队民警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对企业司机、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并对企业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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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良好的习惯是行车路上的安全保障,以奇葩姿势驾驶,不文明且严重威胁到行车安全,请大家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