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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速交警支队重拳出击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2022-07-15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出行安全。7月1日起,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截至7月12日,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80起,其中酒(醉)驾违法行为20起、危化品车辆违法行为21起、中重型货车违法行为40起、小型客车违法行为9起、非法营运5起,取得了显著效果。

拼车包车、载客超员专项治理

案例一:为小候鸟团聚“亲情超员”,驾驶员“不忍心”让交警“操碎心”

7月3日9时30分许,吴某某超员(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40%)驾驶车号为闽GX****1小型轿车行驶至泉南高速宁化收费站时,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查获。吴某某表示车上6名儿童均为亲戚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在闽南务工,此次受其父母委托带小孩子们从宁化前往泉州,与远在他乡的父母团聚,因不忍心“扔”下其中任何一个,就冒险让他们挤一挤。经核查,车上的小孩子均未使用安全带,民警对小孩们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吴某某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出人员进行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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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为团聚,小候鸟坐进“双超”非法营运车!

7月5日11时02分许,李某某驾驶车号为闽C6***3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福银高速B道276公里处,因存在超速(时速123km/h,限速100km/h,超速23%)违法行为,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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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车实载9人,核载7人,超员20%以上,其中8名为在校学生,均为付费乘客,且驾驶员无法提供车辆合法营运证件,存在超员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嫌疑。经询问,车上学生父母分别在泉州、厦门等地务工,为能在暑期间短暂相聚,其父母让子女乘坐李某驾驶的“黑车”前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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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依法对李某超员、超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李某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移交高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案例三:超员+非法营运,驾驶员被严处!

7月5日10时20分许,刘某某超员(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0%以上)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泉南高速翠城服务区,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查获,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还涉嫌非法营运,于是依法对刘某某超员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将其涉嫌非法营运行为移交宁化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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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综合治理

案例一:男子超速被查,交警“闻”出酒驾!

7月5日14时58分许,陈**驾驶闽C****K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福银高速B道276km路段时,因超速行驶(时速124km/h,限速100km/h,超速24%),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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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罚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乙醇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称,7月4日晚与朋友饮酒至次日凌晨2点,睡了一觉,自认为酒精已经消除,便开车上了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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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依法对陈**超速行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二:中午喝酒,晚上差点“醉驾”

7月8日20时30分许,吴**酒后驾驶闽F***6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长深高速小陶收费站时,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乙醇检测,结果为8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血检,结果为75.67mg/100ml。吴某某称此次一家三口从龙岩回老家喝喜酒,中午大约喝了八瓶330ml喜力啤酒,自认为休息几个小时,酒气已“散去”,没想到差点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吴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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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速交警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零容忍、零懈怠,重拳出击、利剑出鞘,守护群众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