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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没检查?安全不能侥幸!复工复产出门务工绝不能一“挤”了事
2022-07-15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客车是用来载人的,货车是用来载货的。偏偏还是有人反其道而行之!

危险!为图方便客车违法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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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13时许,泉州高速交警六大队执勤民警在永春东收费站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闽C71***号小车后排塞满货物,货物上面竟然还坐着一个人,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 据了解,驾驶员薛某某和两名乘员准备从永春东上高速前往福州某工地干活,车上所载物件为干活所用工具龙门架,为了图方便就让人坐在货物上。

民警当场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载货载人的危害性及后果,并责令将货物加以卸载。薛某某及其乘员虚心接受教育,并接受相应处罚,同时也将货物卸载并承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心存侥幸!深夜超员载人被查获

7月1日晚,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诏安东收费站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2时30分许,民警发现闽E****5号小车车厢内人头攒动,可能涉嫌超员违法,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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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个人,超员1人。经民警询问,驾驶员何某载着7名同村的工友从沈海高速诏安四都站口上高速,准备经诏安南站下高速回家,本想着车子空间大,而且都夜已深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却没想到民警这么晚了还在执勤执法,而且检查过程认真细致。

民警对驾驶员何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危害性,要求何某联系将超员人员转运,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多一个孩子,也是超员!

7月11日9时50分许,漳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武安中队民警在厦蓉高速天柱山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查纠统一行动。 池某驾驶的闽D2FY**号小车和郭某驾驶的闽D41***号小车车厢内人头攒动,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两部小车均核载5人,但车里却分别坐了7人与6人,属超员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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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驾驶员池某与郭某都是从厦门上高速,准备到长泰走亲戚,心存侥幸以为抱着小孩坐一起又不占位子应该没关系,殊不知超员的危险性。民警对驾驶员池某和郭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对超载人员进行转运,并依法分别对池某、郭某进行处罚。

总有驾驶员存在一个错误的认知:多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不算超员。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里,对于载客汽车“超员”的规定是以人数为计算的,对于乘车人的身高、体重,以及年龄并没有作出规定,不区分是大人还是小孩(或者婴儿)。所以,即使是多出一个抱在怀里的婴儿,也属于超员。

务工人员因贪图方便,人货混装、违法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此,蜀黍有几句话对您说:

外出务工不容易,交通安全要注意。

客货混装是禁忌,超员超载不可以。

检查车况别忘记,安全带要规范系。

出门在外要牢记,生命安全排第一。

务工出行小贴士

01 乘坐具有运营资质的正规车辆

农村和进城务工人员密集地区的交通工具繁杂,经常出现货车违法载人的现象。出行时应乘坐正规营运车辆,绝不能贪图方便,拿货车当客车用。

02 切勿超员、疲劳驾驶

务工群众一般都是早出晚归、集体出行,有时还为图一时“便利”和“成本”,乘坐超员车辆,请广大客车乘车人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自觉抵制和拒乘超员车;同时,驾驶人驾车时应保证充足休息时间,切勿疲劳驾驶。

03 酒后绝不驾车

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值得警醒的是,在不少农村和进城务工人员密集地区,存在摩托车酒驾现象,摩托车稳定性差,驾驶人饮酒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04 规范使用安全带与安全头盔

安全带是生命带!使用安全带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系好安全带应是上车后的第一个动作;并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应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

05 杜绝争道抢行,注意行车安全

广大农村地区国省道、县乡道路纵横交错,安全防护设施相对薄弱,路况复杂多变,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行经特殊复杂路段,一定要做到精力集中、减速慢行,一等、二看、三通过,确保自己和他人通行安全。

家人幸福是您进城打拼的动力,平安出行永远是家人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