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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载人易肇事肇祸,别拿危险当便捷!
2022-07-19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列为重点。

把三轮摩托车当作载人工具不仅违法,而且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日前,龙岩上杭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三轮摩托车相刮碰,造成3死1伤……

7月8日10时40分许,钟某某驾驶闽F9***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F7***号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行经县道626线60公里+600米(龙岩上杭县下都镇路段)时,与对向驶来的由曾某某驾驶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相刮碰,造成三轮摩托车上3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紧盯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关键节点,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借力“货车违法载人自动抓拍”等技术,严厉查处超员载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曝光

晋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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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17时许,晋江交警大队金井中队巡逻至金井镇沿海大通道围头景区附近,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货车车厢载了9人。驾驶员许某说,近日天气炎热又恰逢周末,便携带亲戚朋友打算到海边游玩,想着是周末,就心怀侥幸一起上车了。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许某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洛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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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15时许,洛江交警大队万安中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洛江区北迎宾大道嘉琳广场路段,一部轻型货车货厢违法载人(1人)。民警立即布控查获该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驾驶人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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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县道304线洛江区路段,查获苏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3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苏某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泉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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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12时50分,泉港交警大队涂岭中队民警通过“曙光”研判机制,在驿峰路前烧村路段查获一辆无牌号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2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驾驶人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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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泉港交警大队民警在泉港区郭厝村后埭仔路段查获一部轻型货车后车厢违法载人(1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驾驶人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