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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百态!早高峰酣睡路中,醒后大吼:“爱送哪里去哪里 我奉陪到底!”
2022-07-29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综合福州、漳州交警,福州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酒驾理由千千万,最后结果都一样。无论找多少理由借口,在酒精检测的结果面前,这些理由总显得那么无力和苍白。来看看今天我们要说的这几位“醉猫”。

身为母亲,竟酒驾栽孩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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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20时,福州交警在仓山区浦上大道开展夜查酒驾时,拦查到闽A1***A号小车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她的车上还坐了一个小孩,身为母亲还喝了酒开车载着孩子回家,万一在行驶途中出现突发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醉驾碰撞消防栓,瞬间喷出冲天水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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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凌晨2时许,驾驶人林某某驾驶闽AG***G号小车途经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路时发生交通事故,一头撞上路边的消防栓,受到巨大冲击力碰撞后的消防栓瞬间喷出了冲天水柱。

福州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将驾驶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检验鉴定,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3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醉驾肇事想“私了”,被交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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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龙某饮酒后驾驶小车行至漳州芗城区仙景路闹市区时,因酒后意识模糊,操控能力下降,突然在闹市倒车,与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龙某意识到自己有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欲与后方司机“私了”了事。不料,正在路面开展夜间巡逻的芗城交警蜀黍发现了交通事故,立即前往查看,打破了龙某的“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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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现场无人伤亡,只是轻微的车损事故!经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龙某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不吸取教训仍心存侥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7月24日22时7分,闽AM***6号小车进入快安收费站(福州高速辖区),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黄某某有酒驾嫌疑,后经检验鉴定,结果为112.52mg/100mL,达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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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黄某某系一包工头,2021年底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马尾交警查处,驾证被暂扣6个月,刚拿回驾证还不到一个月。当晚 20 时左右,黄某某在福州远洋路一饭店为工友庆祝生日,期间大约喝了3瓶啤酒,聚会结束后准备回马尾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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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原本叫了代驾,但他发现平时只要50元的代驾费这次却要100元,黄某某觉得太贵了不划算,自己还比较清醒,同时以为晚上交警可能不会查,便忘了第一次酒驾的深刻教训,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刚到福州东收费站就被民警查获。面对这一结果,黄某某后悔莫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自以为清醒,没想到醉驾被查

7月25日1时40分许,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在丹阳收费站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姚某有酒驾嫌疑,后经检验鉴定,结果为257.6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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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姚某傍晚在外喝酒时与妻子产生不愉快,21时许独自前往附近一停车场旁的便利店先后买了十余瓶啤酒,在停车场一个人喝闷酒,随后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后姚某觉得已清醒,驾车上高速返回罗源家中,不想在丹阳高速出口被民警查获。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夏季到,不少小伙伴约饭时会喝杯冰爽的啤酒。请牢记,聚餐畅饮时,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风里雨里、白天黑夜,蜀黍都在路上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