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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查立马认错三连,后果都懂,却栽在侥幸上!
2022-07-29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综合漳州、宁德高支,泉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燃热夏季的夜晚,“烧烤+啤酒”聚会娱乐模式开启。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亦进入易发多发时段。需要提醒的是: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侥幸心理不可有,打击酒驾,交警蜀黍向来都是24小时不打烊!!

“我错了,这个影响的是我整个家庭!”

7月15日晚,漳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海门岛中队在厦漳大桥收费站出口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21时50分许,民警对一辆闽D96XX号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后经检验鉴定,结果为171.3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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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严某某自述,他当晚在附近和客户吃饭期间,喝了一些啤酒,自己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他一时没联系上代驾,便心存侥幸开车返回角美家中。

当被民警查获时,严某某直呼“我错了,这个影响的不是我,是我整个家庭!”,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追悔莫及,但已无后悔药可吃,目前,严某某已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

听完醉驾后果,他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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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0时20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筹备组民警,在政永高速翠屏湖收费站开展酒醉驾夜查专项行动,当对闽A1***1号小车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后经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2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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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王某某22日晚和朋友在大甲聚餐,期间喝了4瓶啤酒,觉得半夜应该碰不到交警,于是就从大桥收费站上高速返回古田,没想到在翠屏湖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述了醉驾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王某某懊悔不已,称自己的儿子马上就要入伍了,如果因为这次的醉驾影响到了儿子的前途,以后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家里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王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他们血液酒精含量都超300mg/ 100mL

1.7月10日4时30分许,泉州台商交警大队民警在张坂镇巡逻时,查获苗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鉴定,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34.85mg/ 100mL,达到醉驾标准。

2.7月13日21时许,泉州晋江交警大队永和中队民警在晋江市永和镇路段,查获张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3.7月14日19时47分许,施某醉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沿泉港区前黄镇路段时,碰撞路旁衣物箱,造成施某受伤及衣物箱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施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