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没下车推行,不顾大货车“盲区”,电动自行车连车带人被卷入大货车下......这惊悚的一幕发生在集美区天马路磁窑村路段,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刘某飞驾驶一辆绿色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集美区天马路磁瑶村路段时,一辆白色轿车从其右前方并线掉头,为避让掉头车辆,刘某飞随即停车等候。此时,候某荣驾驶电动自行车也行驶至该路段,见货车停车等候,打算趁机横穿马路。于是,候某荣在车流中穿梭,来到大货车右前方的盲区。短暂观察后,突然加速,骑车贴着货车前方窜出,刘某飞也同时踩下了油门,候某荣与电动自行车被一起卷入了车底。 事故发生后,刘某飞经路人提醒下车查看后,才知道车子压到人了。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抵达现场进行处置,候某荣当场死亡。 看看交警蜀黍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侯某荣(骑车人)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侯某荣驾驶电动自行车斜向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且未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致发生碰撞及被碾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有关规定,其违法行为在本事故发生中起到的作用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刘某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当事人刘某飞驾车在停车后又起步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致发生碰撞及碾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有关规定,其违法行为在本事故发生中起到的作用小,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警方提醒 01 大货车驾驶员 驾驶员在车辆变道线、转弯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进行预判,减速慢行,并充分运用右侧预警装置等科技手段加强右侧视野盲区监控预警,提前打转向灯,认真观察后方和两侧有无车辆,确保安全后再变道、转弯。 02 小型汽车等车辆 尽量避免与大货车并行,遇大货车转弯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尽量让自身远离其视野盲区;驾驶车辆时勿随意穿插变线、勿贴靠并行。总之遇到大货车时要主动离它远一点,千万别抱着“它会让我”的盲目乐观态度。 03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行人 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在路口过马路时,要远离大货车视野盲区,不争不抢,主动礼让,安全过街。特别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许多与大货车发生的严重事故过程都惊人地相似,就是在大货车慢行或停车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从大货车的右前角挤到其前部,最终导致被碰撞和碾压——这是最典型的右前角盲区事故形态,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把安全放在首位,少一份心存侥幸。骑行电动自行车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