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喝酒,没喝酒,我刚刚吃了一只醉蟹”8月5日的凌晨,驾驶人杨某莹酒后驾车被查处,她把锅直接甩在了“醉蟹”身上。 8月5日凌晨,福州交警在台江区西二环路段开展酒驾查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C9T99的驾驶人,驾驶位的酒精测试快筛棒红灯闪烁,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熄火接受检查。 驾驶人杨某莹下车后连连否认有喝酒,坚称自己只是吃了一只“醉蟹”,又在车里喷了香水。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显示数值为128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经检测,驾驶人杨某莹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53.3mg/100ml,铁证面前,这个“锅”醉蟹也不背! 酒精的麻痹作用会使驾驶员出现反应迟缓,判断力和视觉听觉下降,易疲劳等现象。酒后驾车不仅仅是将自身安危置之度外,更是对他人生命的践踏。 为有效防范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畅通,福州交警深化推进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在上周末的夜查行动中,全市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201起(其中醉驾64起)。 酒后驾车上路,犹如猛虎上街。蜀黍必将对酒驾之人严惩不贷,同时,福州交警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