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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流中,皮卡车厢上并排站着3人,当场被“叫停”!
2022-08-10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每到农忙时节,载货汽车、三轮车便活跃在农村道路上。但总有村民朋友贪图方便,将农用三轮车、货车当成“客车”用。

货车车厢违法搭载乘客

7月15日,福州交警在路面巡逻过程中,在连江县104国道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9***Z轻型普通货车的后车厢上竟站着3个人,驾驶室内还挤满了5人,民警迅速拦截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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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车上的司机、乘客及后斗上违规搭乘的3人均属于同一工地的工人。据驾驶人林某银称,因干活的地方与工人住处较远,为了方便,每日都是利用皮卡搭载工人往返。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林某银违反规定在载货汽车车厢内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其及乘坐在车厢的乘客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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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上站着3个人

7月22日,福州交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在上街(高新区)智慧大道有一辆车牌号为粤NR***8的三轮农用车存在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三个人并排站在后车厢上,如果发生事故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违反规定在载货汽车车厢内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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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厢人货混装

同日,福州交警通过视频监控巡查发现在上街(高新区)乌龙江大道有一辆车牌号为闽A5***J的小型载货汽车后斗上蹲坐着一个人,因为后斗还搭载着货物,这名“乘客”只能面前抓着车栏杆,十分危险。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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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厢违法载8人

7月28日,福州交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在连江县通港大道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5***C的轻型厢式货车车厢内竟坐着7人,民警立即联系该车驾驶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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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二十一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在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农用车安全出行要做好以下几点

❖农用车主要用于田间作业,在允许其通行的道路上,可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不能客货混装。

❖驾驶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行经农村公路,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

❖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