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35年来,从青春到白头,无论烈日酷暑还是寒风凛冽,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脚踏实地坚守一线,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忠实地履行一个人民警察的职责。他就是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林炳光。 林炳光,男,自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荣获市局嘉奖、福安市人民政府先进个人等奖项。 交通管理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工作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公安交警的声誉和形象。林炳光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路勤工作岗位认真唱好“三步曲”:敬礼在先,使当事人减少对立情绪;耐心开导,帮当事人明白错在何处;适情处罚,让当事人及时吸取教训。 从7月夏季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他总是冲锋在一线,对路面二轮车辆、农村“两违”、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加以整治,有效地维护了城区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今年宁德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林炳光按照大队部署积极前往宁德一线参加创城工作,连续高温天气依然默默坚守在岗位,直至因身体不适导致入院治疗但心里还时刻想着创城工作。 林炳光和其它基层民警一样默默奉献着一份自己的责任与力量,近两年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近万起,办理涉嫌醉驾危险驾驶罪案件30多起,深入辖区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30余场。他用真诚热情的态度,直面工作岗位上每一个难题,用真诚去打动每一位群众,以此得到了更多的理解与信任,尽管也曾有过挫折与痛苦,但是为了当初那份自己做出的承诺和责任,他毫不迟疑地去选择从容面对。 他将35年的光阴全部贡献给了这份光荣的事业,他用“螺丝钉”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强烈的公仆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为交通管理工作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