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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路相逢”谁让谁?两起事故告诉你答案!
2022-08-24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综合漳州交警、龙岩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开车的司机都知道,车辆行驶状态大致可以分为:直行、左转弯、右转弯……直行车辆有时会与转弯车辆“狭路相逢”,此时直行车辆一般车速较快,如果转弯车辆抢行,交通事故一触即发。

01 转弯未让直行,砰……

8月17日下午,司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途经漳州开发区泰山路与兴江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郭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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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调查,司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郭某无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

02 转弯不让直行 摩托车被小车撞飞

8月5日下午,林某荣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龙岩连城县林坊镇政府三叉路口,右转往大梨村方向行驶时,与李某红驾驶的直行小型新能源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荣受伤(林某荣虽有佩戴安全头盔,但是头盔卡扣未系好),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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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让行,有几个地方需要强调一下:

NO.01 “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指的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左侧A柱离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应当被让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才实行让右原则。

NO.02“转弯让直行”

转弯让直行,指的是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较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有效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NO.03“右转让左转”

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两辆车会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辆应让左转的车先行。

借道车与无障碍车

开车在路上,难免会遇上修路的情况。如果是双向车道,则有障碍物的一方应让无障碍物的一方先行。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障碍车辆已经行驶到一半接近障碍物,则无障碍的那一方应降低速度或停车让行,最好等其通过后再进入。

“会车先行” 与“会车让行”

在路面狭窄的道路上行驶,会车时应该根据指示牌进行让行或先行。

让主路车辆先行

进入主路时要减速,若此时主路有来车,应该避让,待其通过后再进入主路。

希望大家在驾车时,能树立“正确让行”的理念。只要驾车在路上,就得时刻提高警惕,只有遵法守规,才能平安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