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23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松溪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深夜在高速上骑自行车,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出警,在行至长深高速2807千米加800米(下行)处时,发现应急车道护栏边斜靠着一辆自行车,一名男子正于护栏外排水沟旁休息。民警见状立即靠边停车,开启双闪,打开强光手电上前查看具体情况。 经调查,该骑行的男子系附近村民,此次骑自行车上高速就是想抄近道快点回家。在骑了一小段距离后,男子感到疲惫,便坐在护栏外休息,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民警向该男子讲解了行人、自行车上高速的危害性,告知行人、自行车上高速公路是违法行为,对该男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明白这样做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该男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吸取教训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最后,在民警的照明指引下,该男子就近将自行车带下高速公路。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上路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深夜骑自行车上高速,并且在照明设备不足的情况下,过路司机难以看清骑行人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铰接式客车及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在此提醒大家:不要随意上高速公路行走或骑行,不要为了贪图方便而擅自跨越护栏横穿路面,更不要从高速互通出入口进入高速公路并在高速路上逆行。随意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高速行驶中,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