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交警根据厦门主要路口交通违法行为统计数据,发现在各大交通违法行为中,越过停止线停车、跨实线变道、摩托车不按导向箭头指示方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多发。今天蜀黍对这些行为进行解析,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交通规则,平安文明出行。 厦门交警盘点路口常见交通违法行为 1、越过停止线停车 处罚规定: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车越过停止线的,罚款50元。 交警解析: 停止线处于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及道路左转弯待转区的前端,是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时的停车位置线,也是白色实线。遇路口红灯亮起停车时,越线停车是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到达路口应减速慢行,适当拉开与前车特别是大车的距离,防止因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本车越过停止线。遇到绿灯时间不足时,应提前减速,及时停车。 2、跨实线变道 处罚规定:驾驶人驾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50元,记1分。 交叉路口的导向车道线、路口的停止线都是白色实线,严禁越线行驶。车辆到达路口前,应提前做好准备驶入所需的导向车道,并减速慢行,不要随意加塞。同时也要防止隔壁车道车辆变道时,自身因避让而压线。在十字路口等路段不要超车,否则很容易压到实线。 当道路上施划白色虚实线时,车辆可从虚线一侧的车道变道,进入实线一侧的车道,但不能从实线一侧的车道,进入虚线一侧的车道。 3、不按导向箭头指示方向通行 处罚规定: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照导向箭头指示的方向行驶的,罚款100元。 交警解析 驾车临近路口时,驾驶人应注意观察路边行驶方向提示牌及地面施划的导向箭头,提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到路口后要遵循导向箭头指示通行,导向车道的分界线都是白色实线,车辆进入导向车道后,禁止跨实线变更车道。 如果驾驶人进入实线区域发现选错车道,建议按信号灯和车道导向箭头指示,通行到下一个路口再作调整,避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减少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干扰。 4、路口违法停车上下客 处罚规定: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罚款200元,妨碍道路通行的,可以拖移机动车。 路口及距离路口50米范围的区域内禁止停车,在禁止停车的区域、路段停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假如要上下车或是接人,建议绕路或驶入附近可临时停车的区域、路段,不要为了一时方便,而在临近路口的地方随意停车上下客。 5、闯红灯 处罚规定: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0元、记6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记6分。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100元、扣留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罚款20元。 交警解析 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要遵循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现在很多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了倒计时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合理预估通过时间,绿灯亮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注:以上部分处罚规定按照《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