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后车追尾前车致使前车撞倒人,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2022-11-22 来源:龙岩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行车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驾驶人都应遵守的安全驾驶常识,可别小瞧了“跟车”这门学问,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交通事故。

斑马线前未提前减速

11月9日12时23分许,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龙岩连城县第二实验小学路段,货车驾驶人发现前方驾驶自行车横过斑马线的学生罗某时采取紧急制动,后方白色轿车避让不及与货车发生追尾,导致货车失控撞倒在斑马线上的罗某,造成罗某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image.png

交警部门认定,白色轿车驾驶人朱某因跟车距离过近,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行经斑马线时未提前减速,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引发追尾的原因有很多,超速行驶、前车紧急制动、随意变道等,但归根到底是一个原因:没有保持安全车距。

交警提示:在日常驾车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速,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后车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