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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弯让为先
2023-02-27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车来车往的交叉路口,难免会有直行车与转弯车“狭路相逢”,如果互不相让,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通过交叉路口,还请牢记一个“让”字。那么,具体有哪些让行规定,蜀黍给你讲解一下。

一、转弯让直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按信号灯通行,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路口等一等,转弯让直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右转车辆等一等,直行车辆要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转弯都要让直行。

二、右转让左转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路口缓一缓,右转让左转。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右转都要让左转。

三、让右原则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图中A车负全责。

让右原则要牢记,右侧来车应先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四、有让行标志的路口,

无条件让行

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路口标志标线要看清

路口交通状况复杂。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一直是路口安全行车的关键。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够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