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0时20分许,刘某酒后驾驶小车行至厦蓉高速长汀收费站,被龙岩高速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刘某于2022年11月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时领证不到一年,还处在实习期内。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刘某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1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所以,刘某的驾照还未“转正”就要“下岗”了。刘某如果要恢复驾驶资格,需要重新报名学习、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