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驾的危害相信大家都懂,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也是危险驾驶行为之一。不同的车型在操作方面有很大的不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缺乏该车型的系统训练,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继而引发事故。 2023年3月9日14时42分许,林某驾驶的闽JYR***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霞浦县赤岸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世茂滨海广场路段时,从非机动车道穿过滚滚车流向最左侧机动车道连续变更车道,其他车辆见状纷纷躲避,险象环生。最终,与徐某驾驶的闽J08***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抽取血样送检,鉴定结果显示肇事驾驶人林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23.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林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应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交警调查后认定:林某醉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途经事故路段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当事人林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驾车无论找什么样的借口,都是徒劳,交警提醒:酒后驾车是违法,醉酒驾车是犯罪,若要驾车,坚持不喝酒!若要喝酒,安排好代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