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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又见高速公路货车车厢违法载人!!
2023-05-10 来源: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特别是货厢,更是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所以不具备载客条件。但在实际中,个别驾驶人以方便省事省时等各种原因,心怀侥幸,置交通安全于不顾!

近日,福州高速交警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货车车厢人货混装,安全隐患极大。

5月9日凌晨3时20分许,六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台高速A道1881公里附近,发现了一辆轻型货车。民警隐约感觉还藏有 2人坐于货车车厢尾部。为了确保安全,民警拉响警报,通过喊话要求其就近驶出荆溪收费站。

经检查,该小货车驾驶室内坐有2人,货车车厢内除装有不少猪肉以及挂猪肉用的铁钩、刀具外还躲有2人,一旦车辆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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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驾驶员表示他们是从甘蔗附近的屠宰场拉猪肉准备前往福州售卖,屠宰场老板请他们将 2名工人带回福州。由于都是熟人,驾驶员便答应了老板请求。

民警对驾驶员置其他人安全于不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对坐于车厢尾部的2名年轻人也进行了安全教育,告诉他们不应图方便冒险乘车,要求2人自行呼叫网约车前往目的地。最后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货车违法载人,相当于载了一车的“隐患”,不仅违法,而且危害极大。稍有不慎,就极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福建交警提醒货车驾驶员:

货运车不具备载人条件。轻型货车、农用车等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人货混装易坠落。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希望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