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cfe552fd062494076a4fa0e649247e 2023年4月5日13时37分许,童某煌驾驶永定1***5电动二轮自行车从永定区老中医院旁榕兴巷巷道驶入沿河东路,骑行横过道路左转弯往东门桥十字路口方向时,与南门桥十字路口沿沿河东路往东门桥十字路口方向行驶由罗某华驾驶的闽FZ***7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童某煌受伤、车辆受损。童某煌雨天在城镇街道驾驶非机动车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未注意观察、未按规范操作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酿成事故的发生,其违法行为及过错在本事故中所起作用比对方的较大,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罗某华雨天在城镇街道驾车未注意观察、未确保安全,酿成事故的发生,其违法行为及过错在本事故中所起作用比对方的较小,应负本事故次要责任。 福建交警提示:各位骑手在横穿道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下车推行,确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