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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男子酒后自驾到派出所自投罗网
2023-05-16 来源:泉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把酒言欢可以,但请各位驾驶员千万记得:车钥匙和酒杯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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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凌晨1时许,夜已深,南安市公安局柳城派出所接处警大厅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来者直呼“我喝酒了!我就是来自投罗网的!”

原来,就在2个小时前,家住南安市柳城街道的黄某因琐事与家人吵架,继而借酒消愁,酒意上头后竟驾车来到了派出所。

值班民警在与黄某交谈时,闻到了黄某身上散发出的浓重酒味,并且面部通红,于是民警问到其是否饮酒,又是如何过来派出所时,听到民警询问的黄某更是声称“我喝酒了,你别管那么多,我就是来自投罗网的!”

后经过进一步调取沿路及门口监控,视频显示,黄某的车辆就停在派出所门口,从他下车后,主驾驶座位或者副驾并未再下来其他驾驶人员,其在下车后,径直走入接处警大厅,即从家到派出所,全程皆由黄某本人驾驶。

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黄某酒精呼气含量为212 mg/100ml,经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 mg /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黄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公安机关持续严查严管。

近日,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道安劝导活动,组织醉驾缓刑人员走上街头现身说法,协助交警宣传交通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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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醉驾缓刑人员进行“道安劝导令”宣传培训,详细讲解《道安劝导须知》,让其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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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缓刑人员身穿黄色执勤反光背心走上街头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发放“拒绝酒驾”宣传单并提醒往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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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民警还组织醉驾缓刑人员到驾驶员满分学习室进行“现身说法”,他们对自己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告诫参加教育学习的驾驶人酒后开车是犯法、醉酒驾车是犯罪。喝酒后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触碰法律“红线”,也请在座驾驶人以自己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酒驾醉驾,切实做到知敬畏、懂法纪、守规矩。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决不乘坐酒驾醉驾车辆,严防因图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