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严查严管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氛围,三明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严查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广泛开展酒醉驾举报有奖活动。 酒醉驾举报核实案例一 5月14日00时01分,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指挥中心通知,有群众举报称,车牌号为闽G7B***白色小车驾驶员涉嫌酒驾,正从麒麟山往城关方向行驶。民警立即在三元区江滨路麒麟山路段设卡拦截,并于00时07分将该车拦截。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张某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5月16日,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联系举报人,按照规定奖励其举报奖金1000元。 酒醉驾举报核实案例二 5月5日20时45分许,明溪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称,车牌号为闽GCW***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驾,正在明溪县新大路幸福路口往河滨南路方向行驶。 民警立即在明溪县河滨南路三元路口设卡拦截,并当场抓获拦截。经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5月6日,明溪大队联系举报人,按照规定奖励其举报奖金1000元。 福建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