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以来,三明高速交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出行的守护者。4月30日,在泉南高速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明高速交警开辟“绿色通道”,启动“警医合作”工作机制,为救助事故伤员赢得宝贵时间。 4月30日16时59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在泉南高速翠城服务区A区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有人员受伤昏迷。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通知五大队值班民警、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医疗部门前往救援。 在现场,民警全力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前期救治工作,同时开辟“绿色通道”,用警车开道,护送急救车辆,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因救助及时,伤者已无大碍。 事故情况 4月30日16时53分许,蒋某驾驶闽C9****7号小型轿车驶入泉南高速A道翠城服务区时,因只顾着寻找停车位,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碰撞停放在行车道由温某驾驶的赣B****3号小型轿车,导致闽C****7号小型轿车后排2名乘客受伤(未使用安全带)。 最后,交警认定蒋某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温某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 1.安全带,前排后排都要系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避免分心驾驶 分心驾驶危害大,几秒的分心就相当于“盲驾”。开车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出现使用手机、调试导航、吃东西或与同车人员过于投入地聊天等影响驾驶的动作,否则极易导致驾驶人无法及时发现道路环境、车况的变化,进而导致发生事故。 3.车辆驶入服务区后务必按照限定时速行驶、停车 车辆驶入服务区后务必按照限定时速行驶!服务区一般会按照车型划分大车停车场、小车停车场,并布设不同车型的加油站,驾驶人应按照所驾车型,根据标志标线等停靠休息、加油等,切不可在行车道上停车。 “警医合作”工作机制做到了“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突显了高效、快捷、联动、整体合作默契的优势,为交通事故处理,抢救伤员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群众身边无小事”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承诺,只要群众需要,福建交警一直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