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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多部门联合整治!——多位“鬼火少年”被查,多辆非法改装车被扣
2023-07-20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暑假期间,泉州各地公安交警持续加大对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炫技耍酷、“翘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日前,丰泽、泉港、石狮、安溪、南安交警部门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和监控视频巡查,通过专人、专班研判分析,查处了多起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炫技耍酷、“翘头”等违法行为的案例。

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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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泽交警大队一中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有一伙少年于7月7日凌晨3时左右从宝洲街出发,结伴驾驶涉嫌改装车辆至清源山“兜风”。途中,有小伙还进行了“翘头”行驶。

经研判,民警锁定了其中两名“翘头”小伙的身份。经查,王某(14岁,在晋江读初中)当日驾车至清源山时实施了驾驶车辆“翘头”行为;谢某(15岁,初中刚毕业)当日共有两次“翘头”驾驶行为,此外还曾在丰海路等路段多次实施过“翘头”行为。两人所驾驶车辆均为非法改装车辆。民警依法扣留了非法改装车辆并对两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两名少年及各自的监护人当场签下了保证书,表示决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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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视频中,民警发现这群人驾车至清源山景区入口附近后,还与其他的改装车爱好者集合,一行人,共十几部车,一同驾驶到清源山上,沿途还实施了“翘头”、曲线行驶的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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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前,丰泽交警大队联合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丰泽公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当晚,联合整治小组在清源山设卡,对上、下山的大功率摩托车和涉嫌改装电动车进行检查。行动中,执勤人员发现有3部无牌电动车涉嫌非法改装,遂当场予以扣留。针对3名违法驾驶人,民警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3人均签下承诺书。当晚,针对其他大功率摩托车,民警一一登记了车辆相关信息,并教育引导该车辆驾驶人文明安全行车。

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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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溪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罔顾交通安全,在马路上耍酷炫技,甚至在骑行时还做出“翘车头”等危险动作,还未佩戴安全头盔,相当危险。

接到举报后,安溪交警大队辖区中队立即根据线索开展调查布控,并在城区二环路查获驾驶人徐某和白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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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二人均是寻求刺激才驾驶私自改装的二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翘头”行驶,民警依法对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经过民警的教育,徐某和白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写下检讨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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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公安连续查获多名无证飙车人员。7月5日,南安市公安局整治工作专班接到群众举报称,官桥镇区有人聚众“炸街”飙车,造成严重扰民。

整治工作专班立即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区域采取巡逻布控、定点拦截等方式,秉承“露头就抓”“一辆不留”的原则,实施精准打击,当场查获非法改装车辆10辆。

经核查,涉案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是附近在校就读的学生,驾驶时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涉案车辆几乎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改装,如换电机、改装蓄电池等非法改装,促使车身重量、输出功率发生明显变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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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人员及其监护人签署《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

民警通知涉事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到场,依法进行处罚和教育工作,责令将非法改装的车辆改回原样。随后,民警通过身边的事故案例,向他们讲解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私自改装车辆、聚集“炸街”、飙车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教育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由南安交警大队将情况通报给所在学校,切实从路面、从学校、从源头将此类危险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现场,涉事学生均写下了保证书,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表示改过自新,引以为戒,警醒身边的同学和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石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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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狮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少年在路上耍酷炫技。经调查,民警发现少年彭某在石永二路路段实施“翘头”驾驶电动车的危险行为。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除了群众举报的少年彭某,还有两名少年也有此类危险行为:彭某某在峡谷旅游路路段实施“翘头”驾驶电动车;邱某在共富路路段实施“翘头”驾驶电动车的危险行为。

经过摸排,石狮交警找到违法驾驶人彭某、彭某某、邱某某(三人均是未成年人),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他们在日常出行中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更不得驾驶车辆在马路上“翘头”、耍酷炫技,同时对其父母及所在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他们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写下检讨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泉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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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泉港交警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泉港区永嘉天地路段一少年驾驶电动摩托车,后载另一少年,在车流中炫技,时而S型行驶,时而翘头行驶,且两少年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拦截,最终,在中兴街旧百汇路口查获未成年人陈某。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经过民警的教育,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写下检讨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各位青少年朋友们

无证驾驶摩托车、非法改装摩托车、超速驾驶、“飙车”等都是违法行为,一旦做出这些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未到年龄骑行、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属于违法行为。

各位家长(监护人)

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监管。

务必将摩托车、电动车锁好,不要将车钥匙留在车上,防止被孩子“偷骑”。

交警提醒:马路不是游乐场,侥幸往往是不幸的开始。切勿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切勿在马路上飙车、炫技、“炸街”,请各位家长千万警惕,看管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