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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高速交警支队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团伙入室盗窃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3-08-07 来源:宁德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2023年8月04日21时28分许,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交管专班刘雄斌警组、古田中队吴辉警组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和车上团伙涉嫌入室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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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28分许,执勤民警对闽JK***2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且年龄较小,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苏某鑫一直无法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信息,且话语间无法自圆其说,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驾驶员最终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一组民警对车辆及车上其他人员进行例行检查时,车上乘车人员神情恍惚,无法直视民警,再进一步确认中发现该车的其他四名乘车人员(卞某清、赵某康、孟某更、陈某槟,卞某清刚满16周岁)都是未成年人,染金发,身上纹身,并在车内发现管制刀具(长49cm、宽 6cm)一把,各种品牌的烟共10条,以及已经刮开中奖的刮刮乐彩票51张。

民警立即向大队带班领导汇报情况,在五大队刘宇教导员的指示下,民警对相关人员逐个展开调查,并通过集成指挥平台的车辆轨迹系统查询该车辆行车轨迹,发现该车在3日夜间从宁德市区出发,至4日凌晨有途经政和县、松溪县直至浙江省,又通过与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和手机视频等做比对(入室盗窃成功后拿着烟酒炫耀并拍摄记录的视频),最终推测该团伙是在浙江省龙泉市作案。民警火速联系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得知该市在4日凌晨确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的案件。经进一步调查,确定该车上是一个6人团伙(其中有一个已经中途下车),在3日20时左右,由苏某鑫驾驶闽JK***2号小型轿车,车上6人一同前往浙江省龙泉市市区,随车携带两把砍刀(其中一把丢在案发现场),通过用刀砸、撬、推拉商铺店门等方式先后入室盗窃沿线店面4个,共盗取现金5000余元、高档白酒5瓶、各种香烟12条,刮刮乐彩票3本,及手机4部,涉案金额高达3万余元。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做进一步办理。

温馨提示: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够成熟,法律法规意识欠缺,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识,驾驶车辆时容易产生违规操作及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遇突发事件易处置不当,极其危险!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并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自觉行动为孩子树立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