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人醒≠酒醒!男子“隔夜酒”被查辩称“酒量差”
2023-12-05 来源:宁德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刘微

12月2日13时40分许,宁德高速交警一大队在飞鸾高速出口执行勤务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遂进行检查,经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可驾驶员刘某直呼“冤枉”,表示当天并没有喝酒,那为什么还会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呢,原来是“隔夜酒”在作怪!

据驾驶员刘某交代,因其亲戚家中办喜事,他于1日傍晚与亲友们一起喝酒吃饭,一直持续到2日凌晨2时左右才休息。其间共喝了大概半斤白酒。当民警询问其既然喝了酒,休息得又比较晚,为什么还开车时,刘某直言,自己认为睡了一觉已到中午,头脑已经清醒,应该“没事”,但没想到“自己酒量不好,自身解酒能力差”,这才惹了“祸”。

随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其实隔夜酒危害很大,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论是何时喝的酒,只要是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涉嫌酒后驾车,酒精在人体的代谢因人而异,如果酒精没有完全在身体中排出,仍然影响驾驶员的精神状态,这时候驾车危险系数依然存在。所以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大量饮酒后,至少要有24小时或者更长的间隔时间才能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