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减少和预防较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12月18日,龙岩交警结合每月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多样化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倡导文明交通。 上杭大队走进才溪镇溪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民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面对面宣传交安展板,并结合辖区发生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重点讲解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连城大队走进李丰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拉家常”交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一老一小”群体宣讲行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叮嘱他们日常生活中时刻牢记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不搭乘农用车、三轮车,不抢道、不占道、不逆行,夜间出行穿着颜色鲜亮的衣服或者反光背心。 农村交通安全提示 1.在农村坑洼、碎石等障碍物较多的道路驾车,行驶速度不能过快,否则车辆振动加剧,不仅造成车辆机件损坏,而且直接威胁行车安全。遇到路口、村镇时更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2.在县乡村道路驾车,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经过村庄、路口、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3.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集中注意力,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农村道路坡陡、弯急、路窄,驾车时应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控制车速,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占道行驶,遇视距不良路段时要及时鸣喇叭,做好停车避让准备。 5.在农村地区,无论驾驶什么车辆,都要做到“六不要”: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车车辆、不要超载超员、不要客货混装、不要驾驶改装或报废农用车、不要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