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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厢载人,险!严查严管,罚!
2023-12-21 来源:南平交警 责任编辑:刘微

近日,南平市交警支队建阳大队连续查获2起货运车辆货厢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纵深推进“两个行动”,筑牢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安全线。

三轮“客”车,移动隐患

2023年12月15日17时20分许,交警支队建阳大队云谷中队民警在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路段巡逻期间,发现一辆无牌三轮车后斗坐满了头戴安全帽的工人在路上行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见状立即将该车拦停。

经查,该车核载1人,实载6,其中5人蹲坐在后厢,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驾驶员冉某山无三轮车驾驶证,且车辆无牌。冉某山声称车上都附近工地的工友,考虑到距离不远,为图方便,便让大家上了后车厢一同回家,结果在路上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无疑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不仅驾乘人员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也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将车上超员的5人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冉某山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皮卡运“工”,布控查缉

近日,支队交通指挥中心通过对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违法数据的研判和分析,筛查出一辆号牌为湘DTT118皮卡车,连续多次出现违法载人现象,最多时货厢内载人数达8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指挥中心随即组织警力运用科技手段对该车的行驶轨迹和路线进行了深入分析,掌握车辆行驶规律后,迅速向建阳大队新区中队下达了布控指令。12月18日6时20分许,民警在南林大街设卡查获该违法车辆,经了解,该车为附近工地用车,为节约成本,竟无视交通安全,违法使用货厢对施工人员进行装载转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丁某平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三轮车、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货运车不具备载人条件

三轮车农用车、皮卡车等货运车辆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具备载客条件。

人货混装易坠落

三轮车、货运车辆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情况,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三轮车、农用车、货车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农用车、三轮车主要用于田间作业,在允许其通行的道路上,可从事货运,但不得用于载人,不能客货混装。

❖驾驶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适用于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