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正文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
边开车边喷“加特林”?交警:安排!
2024-01-09 来源:莆田交警 责任编辑:刘微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烟花、爆竹“重出江湖”,“加特林”更是人气爆棚。

1月2日晚,莆田市两名女子一边骑摩托车从人群中经过,一边冲天燃放“加特林”烟花,现场看起来非常惊险。

当晚,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在兰溪大桥执勤疏导交通时,不远处大桥上空出现的异常火花,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随着车流移动,只见两名女子共同乘骑一辆摩托车,后座搭乘人在摩托行驶过程中冲天燃放“加特林”,一路火花带闪电,向前方十字路口驶来,十分惊险。

此处正是重要交通枢纽,人流车流密集,这一行为不仅涉嫌违法,还有可能引发其他危险。交警部门立即对两名女子依法进行传唤。

据两名女子交代,他们看到网上不少地方都有“花式”放烟花的视频,感觉很刺激,便购买了“加特林“烟花,没有顾及周边密集的车流和人流,在摩托行驶到大桥中央时进行燃放。

民警对两名女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对这两名女子开展交通安全再教育,播放事发现场监控视频,并告知边开车边燃放烟花的危害性。

通过教育,两名女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检讨书,同时也提醒其他人不要犯此类错误。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关交警部门与鲤城派出所依法对两名女子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温馨提醒,马路不是游乐场,飙车、炸街、探出窗外放烟花等都是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