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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男子未系安全带被交警拦下,一查竟牵出更大的问题......
2024-01-12 来源:福州交警 责任编辑:刘微

你了解驾驶证吗?持证上路不仅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负责,更饱含满满自豪感和满足感。然而,就是有人明知自己不具备驾驶资格,仍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1月2日凌晨,福州交警在西二环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白色小车缓缓驶来,交警发现驾驶人未系安全带,随即拦停了车辆。示意驾驶人段某建靠边停车后,交警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这一查把交警也吓了一跳,段某建一直未考取驾驶证,而且也不是第一次因为无证驾驶而被查获了!随后,交警依法对段某建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两项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1600元并扣留机动车。

驾驶人驾车上路前,必须要经过正规驾校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后,才能驾车上路行驶。但在日常出行过程中,“无证驾驶”可不仅仅是指没考到驾照就开车上路。

无证驾驶,从广义上看,包括所有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形,也包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等5种行为。

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前,一定要清楚自己驾驶证的情况,侥幸心理可千万不能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一本驾照看似很薄,却维系着厚重的生命,持合法、有效的证件驾驶车辆,看似小事却关乎大计,快看看自己的驾驶证,是否状态良好、有效可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