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漳州: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这些车辆已被处罚!
2024-02-17 来源:漳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黄智超

春节假期漳州境内高速公路车流量持续高位运行,部分路段出现拥堵或缓行。每逢这时总有些驾驶人,为了早点到达目的地,在高速公路上“另辟蹊径”,竟随意占用应急车道。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希望广大车辆驾驶人引以为戒,遵规守法。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车辆曝光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应急车道=生命通道,若把应急车道当成超车道或休息区来使用,又或是因车辆故障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但后方并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造成车毁人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有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将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若是车辆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需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打开双闪灯: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恶劣天气下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车靠边 快警示:将车移动停至右侧应急车道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人撤离 即报警:设置好警示牌后,车内驾乘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同时,还应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求助,需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

福建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春节期间自驾出行,遇到道路拥堵或缓行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不要因一时急切,违法占用应急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