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南平:中午喝酒晚上开车 依旧酒驾抓现行
2024-02-26 来源:南平高速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黄智超

2024年2月24日19时30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杨源中队民警在杨源收费站进行夜查对酒驾等违法行为整治时,在对一辆闽A58***的小型轿车进行酒精筛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车行为,民警当即便让驾驶员停车熄火下车,配合进一步检查。

image.png

随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该车驾驶员许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经过询问许某得知,许某中午在政和县镇前镇朋友家吃饭时喝了大约一杯42度的白酒,回家后休息了一个下午,晚上因为亲人在政和有突发情况,便急着前往政和,许某觉得自己中午喝的酒晚上开车应该没事,所以便驾车从杨源上高速前往政和,没想到刚把车开到高速口就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明酒后驾车的危险性,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许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许某对自己心存侥幸的酒后驾车行为表示非常懊悔,并保证以后一定不会在犯。

福建交警提示:请各位司机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平安出行,安全回家。